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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继续教育原则,会计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时间:2024-02-07人气:作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会计证继续教育原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会计证继续教育原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继续教育规定
  2. 会计证继续教育制度
  3.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4. 会计继续教育规定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继续教育规定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

会计人员不按照《会计法》办事,丧失原则,****,给国家或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宜再从事会计工作的;未按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且脱离会计工作岗位三年以上者;逾期不参加年检者。

会计证每年都要继续教育。从拿到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第二年起,每年都要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继续教育,时间以拿证时间为准,未按时参加的可以申请补审,一般连续三年未继续教育,是会被注销会计从业资格证的。

有无会计证书,只要从事会计工作,就必须参加继续教育。如果没有参加继续教育,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被作废,但特殊情况除外。

2、会计证继续教育制度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每年必须完成不少于24个小时的继续教育,二年共计48小时的会计证继续教育年检学习,即会计证每二年会计继续教育一次,连续2个周期会计证书不继续教育者,会计证将被作废。

按照现行国家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24学时的会计继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长期有效。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会计从业资格证不需要年检。持有会计证的人员自取得证书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障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制定本规定。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

按照现行国家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24学时的会计继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长期有效。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1)应当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范围:①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②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4、会计继续教育规定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按照现行国家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每年必须参加不少于24学时的会计继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长期有效。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指对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进行以提高**思想素质、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为目标。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定:(1)应当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范围:①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②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会计人员不按照《会计法》办事,丧失原则,****,给国家或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宜再从事会计工作的;未按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且脱离会计工作岗位三年以上者;逾期不参加年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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