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网。有趣实用的资讯信息!

最新更新文章排行

上元会计

当前位置: 首页 > 继续教育

会计证继续教育还要考吗-会计资格继续教育还需要学吗

时间:2024-02-20人气:作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会计证继续教育还要考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会计证继续教育还要考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本年考过初级会计职称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吗
  2. 会计证取消了,继续教育还是需要的
  3. 会计继续教育是每年都需要吗
  4. 考了初级会计证书还要继续教育吗

1、本年考过初级会计职称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吗

本年考过初级会计职称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因此,学员可以申请当年不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可从次年开始进行会计继续教育的学习。同时由于会计继续教育***取归属地原则,各位学员在进行继续教育学习是应参考当地会计主管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进行学习。

当年考过初级会计需要继续教育。且需要满足学分要求、参加培训课程和研讨会、阅读专业文献和出版物等。学分要求。根据地区和相关会计协会的要求,***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周期内完成一定数量的学分。

拿到初级会计证书当年要参加继续教育吗拿到初级会计证书的当年是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但从次年开始,就要参加继续教育了。

2、会计证取消了,继续教育还是需要的

需要。在财政部门印发的会计继续教育的意见稿中明确规定会计证取消后会计人员的管理工作需要转型,不断地加***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会计继续教育加***会计人员的职业素质,加***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等。

取消会计证后肯定还是需要继续教育的。继续教育是必要手段继续教育实际上是对员工的业务能力的一种提升,是单位发展的一种必要手段。

会计证还需要继续教育。会计证每年都要继续教育。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会计证取消后依然需要参加会计从业的继续教育。

会计证每年都要继续教育。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会计证取消后依然需要参加会计从业的继续教育。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后,超过两年没参加继续教育将直接注销会计证,相当于作废。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取消,但是已经取得的会计证还是有效的,还是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3、会计继续教育是每年都需要吗

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3〕18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以后,为促进和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水平,每年都要进行会计继续教育。这是规章制度,会计人员都要遵守。

是的,从拿到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第二年起,每年都要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继续教育,时间以拿证时间为准,未按时参加的可以申请补审,一般连续三年未继续教育,是会被注销会计从业资格证的。

会计继续教育每年都要参加。我国《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只要是持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无论有初级、中级甚至是高级会计职称,都需要按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继续教育为了保持会计证的有效性,每年都要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都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必须在会计证的注册地进行。年检时间一般来说,会计证的年检是每两年进行一次。但前提是***要按时参加继续教育。

4、考了初级会计证书还要继续教育吗

初级会计职称考过了仍然是需继续教育的。根据《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七条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初级会计证拿到后还需要继续教育,只是拿到初级会计资格证后的当年可以去财政局办理继续教育手续,就不用参加继续教育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只要是持会计证的会计人员,无论有初级、中级甚至是高级会计职称,都需要按规定每年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会计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

有初级会计证还需要继续教育。根据财政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会计证继续教育还要考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会计证继续教育还要考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换成@即可,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hangyuanosta.com/meizhuang/20615.html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