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网。有趣实用的资讯信息!

最新更新文章排行

上元会计

当前位置: 首页 > 继续教育

会计证继续教育不盖章-会计继续教育需要单位盖章吗?

时间:2024-02-10人气:作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会计证继续教育不盖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会计证继续教育不盖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会计证继续教育了,还要在会计证上盖章吗?不盖章会不会作废??
  2. 会计证的继续教育一年多没有盖章了,会不会作废啊?去哪里能盖章啊?
  3. 会计证的继续教育一年多没有盖章了,会不会作废啊?去哪里能盖章啊?
  4. 我的会计继续教育已经完成了,可是没有去财政局盖章,不知道可不可以?
  5. 会计证继续教育后可以不去盖章么

1、会计证继续教育了,还要在会计证上盖章吗?不盖章会不会作废??

按规定,应该是在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无论是否从事会计工作,每年必须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方能保证会计证不失效。现在已经取消了在会计证盖章,继续教育完成后,登录××省服务平台查询记录就行。

***好,不盖章,不会作废的,财政局已经规定了,会计继续教育不用再打印盖章了 另外,***今年会计证想打印盖章也可以,现在好多学校都在做,一般费用在30-50之间。

现在会计证都不会作废,***要补齐继续教育;现在叫继续教育,以前叫年审。

看***方便不方便,方便的话就去盖章,如果不方便隔一段时间也没问题的。

2、会计证的继续教育一年多没有盖章了,会不会作废啊?去哪里能盖章啊?

根据最新规定,今后会计继续教育不再在从业资格证书上盖章或贴花了,每年参加过继续后,所属财政管理部门会将相关信息更新到个人档案中,上岗证持证人员可直接在相关网站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

从2015年开始网上会计继续教育合格之后不需要盖章,各级财政部门通过继续教育的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学分确认和登记。

现在会计证都不会作废,***要补齐继续教育;现在叫继续教育,以前叫年审。

需到***当时发证的那个财政局去盖章。因为***是属那个财政局管。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补学规定两年内没参加继续教育会失效,如果只是1年没有参加,可以补的。

3、会计证的继续教育一年多没有盖章了,会不会作废啊?去哪里能盖章啊?

根据最新规定,今后会计继续教育不再在从业资格证书上盖章或贴花了,每年参加过继续后,所属财政管理部门会将相关信息更新到个人档案中,上岗证持证人员可直接在相关网站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

现在会计证都不会作废,***要补齐继续教育;现在叫继续教育,以前叫年审。

需到***当时发证的那个财政局去盖章。因为***是属那个财政局管。

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补学规定两年内没参加继续教育会失效,如果只是1年没有参加,可以补的。

4、我的会计继续教育已经完成了,可是没有去财政局盖章,不知道可不可以?

现在都是网上通过,可以不用盖章。***要是实在不放心,***就把能证明***通过继续教育的资料带上(网上可以查询的,打印网页即可,或者提供***学习的**,但是前者要有说服力些),去财政局盖章就完了。

没盖章是漏下了,***可以去补盖,***参加了学习,他们有记录的,没问题。

您好,要去财政局盖章的,只有盖章了才算完成会计继续教育。

从2015年开始网上会计继续教育合格之后不需要盖章,各级财政部门通过继续教育的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学分确认和登记。

5、会计证继续教育后可以不去盖章么

从2015年开始网上会计继续教育合格之后不需要盖章,各级财政部门通过继续教育的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学分确认和登记。

根据最新规定,会计继续教育不再在从业资格证书上盖章或贴花了.每年参加过继续后,所属财政管理部门会将相关信息更新到个人档案中,上岗证持证人员可直接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查询继续教育信息。

不可以。网上继续教育合格后,需要从网上打印合格单,凭成绩单到财政注册部门盖章,有财政完成相关 会计信息 登记。

根据最新规定,今后会计继续教育不再在从业资格证书上盖章或贴花了,每年参加过继续后,所属财政管理部门会将相关信息更新到个人档案中,上岗证持证人员可直接在相关网站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的。

看***方便不方便,方便的话就去盖章,如果不方便隔一段时间也没问题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会计证继续教育不盖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会计证继续教育不盖章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标签: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换成@即可,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hangyuanosta.com/meizhuang/11044.html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